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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办法(试行)
2022-06-06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 “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成果评分标准

  2. 结题材料及现场答辩(总分45分)

       1.结题材料(10分)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提交各类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排版合理,表述准确。

    2.项目日志(15分)

    项目组成员须在长春工程学院智慧双创云平台(网址:ccit.yuntop.com)上每2周填报1次项目日志,填报日志总次数不能少于20次。每次日志应能图文并茂的反映项目进展情况,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手段、方法和途径,有教师指导及项目组讨论的会议纪要等内容。指导教师应及时对项目日志进行审阅批复。

    3.项目经费(10分)

项目支出费用应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长工院教字〔2019〕65号)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要有发票复印件和材料详单作为佐证。

4.现场答辩(10分)

项目组成员在答辩时应对所研究的项目内容表述准确清晰、语言流畅、重点突出、内容连贯、回答迅速、从容自信

  1. 项目成果(总分根据所获成果进行累计)

    1.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计80分;

    2.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30分;

    3.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发明人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外观专利,计20分;

    4.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或EI期刊论文,计80分;

    5.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计60分;

    6.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EI会议期刊,计40分;

    7.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省级期刊,计20分;

    8.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B类竞赛1等奖及以上,计80分。

    9.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B类竞赛2等奖及以上,计40分;

    10.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B类竞赛3等奖及以上,计20分;

    11.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C类竞赛1等奖及以上,计40分。

    12.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C类竞赛2等奖及以上,计20分;

    13.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C类竞赛3等奖及以上,计10分;

    14.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D类竞赛1等奖及以上,计20分。

    15.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D类竞赛2等奖及以上,计10分;

    16.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D类竞赛3等奖及以上,计5分;

    17.项目组成员完成项目预期成果中的实物、模型、软件、小程序、视频,设计图、效果图等,由评委根据成果质量,单项成果最高赋值20分;多项成果,可视情况累加,最高赋值30分。

1:项目组成员须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公开发表论文,须注明“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出版的著作等相关成果,其成果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方可认定为有效结题成果。其中,软件著作权证书必须有项目组成员的姓名。

2:项目组成员须依托项目在诸如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创新与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方可认定为有效结题成果;项目组成员在诸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及机器人相关竞赛等专项命题类学科竞赛中获奖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1. “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所有“大创计划”项目组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结题材料上报方有资格申请结题,相关结题标准如下:

  2. 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标准:专家评分达到80分以上,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3. 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标准:专家评分达到60分以上,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4. 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标准:专家评分达到40分以上,方可满足结题条件。

       注:如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其专家评分达到国家级项目的结题标准,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按国家级项目结题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 优秀“大创计划”项目评审

专家评分达到90分以上,方有资格参加优秀“大创计划”项目评审。原则上获评优秀“大创计划”项目的数量不超过当年国家级结题项目数量的5%。同时,学校将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的划拨指标,择优推荐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本办法由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起施行。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5月29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

得分

1

结题材料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提交各类结题材料;结题申报材料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排版合理,表述准确。

10

2

项目日志

项目日志须每2周填报1次,填报总次数不能少于20次;每次日志应能图文并茂的反映项目进展情况,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方法和途径;有教师指导或小组讨论的会议纪要等。

15

3

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列支项目明细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内容详细、科学合理,要有发票复印件和材料详单作为佐证。

10

4

现场答辩

对所研究的项目内容表述准确清晰、语言流畅、重点突出、内容连贯、回答迅速、从容自信

10

5

项目成果

项目组成员完成项目预期成果中的实物、模型、软件、小程序、视频,设计图、效果图等。

按成果赋分标准执行,成果分值可以累加、不设上限。

合计

专家意见:



专家签名:

日期:      

“大创计划”项目成果量化考核标准

序号

成果内容

赋分标准

1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

80

2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0

3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发明人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外观专利)。

20

4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或EI期刊论文。

80

5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

60

6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EI会议期刊。

40

7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以第一作者省级期刊。

20

8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B类竞赛1等奖及以上。

80

9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B类竞赛2等奖。

40

10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B类竞赛3等奖。

20

11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C类竞赛1等奖。

40

12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C类竞赛2等奖。

20

13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C类竞赛3等奖。

10

14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D类竞赛1等奖。

20

15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D类竞赛2等奖。

10

16

项目组成员依托项目获D类竞赛3等奖。

5

17

实物、模型、软件、视频,设计图、效果图等由评委根据成果质量,单项成果最高赋值20分,多项成果,可视情况累加,最高30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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